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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1月16日,成立永平县林业局,为县内专管林业的行政机构,隶属事业单位有林业站、林场、苗圃等。1961年,撤销永平县林业局,县内林业工作由县建设科管理。1962年,成立农林科,林业工作由县农林科管理。1969年,成立永平县林水革命委员会。1970年,成立永平县农业革命委员会,林业工作由农业革命委员会管理。1975年9月,恢复成立永平县林业局,为专管永平林业的行政机构,是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1992年,下属单位有行政、事业、企业3种类型,行政设有人事秘书股或局办公室、财会计划统计股;事业单位有林政股、国有林管理所、森林公安科(下辖6个林区派出所)、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节能办公室及9个乡(镇)林业站;企业单位有永平县木材公司。1995年以来,永平县林业局在2002年度的县级机构改革中增加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的行政管理职能,重新制定了永平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内设机构有局办公室,所属机构永平县森林公安局、永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永平县人民政府天然林保护工程暨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3月15日,经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后更名为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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